在会计上,“非正常损失”与“非常损失”没有严格的区分,在2010年版准则讲解中指出: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会计上的非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是一个意思。
而税法上使用“非正常损失”的提法。
在增值税方面,非正常损失是指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他情况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
在所得税方面,损失原因被分为正常损失(包括正常转让、报废、清理等)、非正常损失(包括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政策因素造成损失等)、发生改组等评估损失和永久实质性损害。(《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