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企业老板在咨询,年底了,员工纷纷呈上话费报销单,这部分费用税务上如何处理?可否进行税前扣除。
年底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对于员工发生的电话费予以报销,在会计处理上列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公司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因此,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业务,在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要纳税调整。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公司取得的发票抬头应是公司全称,名称不符的不得作为税务处理的凭据。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存在风险,需要做纳税调整。
小记纳税筹划建议:公司可以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