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
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在上述规定,有三点需要注意。
1、仅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
2、科技型中小企业指的是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3、享受方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属于汇缴享受的优惠项目,即季度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再依照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和如何申请?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想要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什么情况下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当符合上述条件后,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只要符合规模标准“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就可以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限临近
根据相关文件,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因此,请有关企业及早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开展评价,以满足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