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餐饮发票审查的注意事项
营改增后,餐饮发票一般有三种形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机打税控发票和定额发票。
想发票得到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机打发票应该规范开具,手工开具或手工涂改的无效,发票上应有规范的企业发票专用章、消费项目、付款方单位名称等。定额发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额发票上也要求填写付款方单位名称,如果未填写的应该补充填写。定额发票也必须要有规范的发票专用章。
2、注意防止假发票。餐饮发票中的定额发票假发票较多,财务人员应该通过税务局网站等进行甄别,把假发票挡在报销之外。
3、注意营改增地税发票使用截止时间,尤其是定额发票。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局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按照总局规定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因此,作为财务人员在审核时需要严格把控。尤其是定额发票,在审查时需要查看上面的税务局监制印章,避免把过期失效的地税发票用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