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是公司常见的物品,但是提供给员工、会议、客户等在账务处理上都有不同的区别。
1、购进的茶叶放在茶水间供员工饮用
这个情况下茶叶属于职工福利费,对应的进项税本身就不能抵扣,因此在购进茶叶的时候无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既然是职工福利,是否超过限额要计征个税呢?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没有可量化的所得,因此无须并入工资薪金交纳个税。
2、购进的茶叶放在会议室供开会、办公饮用
如果放在会议室消耗,则计入办公费、会议费,这个时候可以抵扣进项税。财务核算的时候需要匹配好实质性条件,比如计入会议费了也抵扣了相应进项税,附带的单据就需要是购买会议室茶叶的内部申请审批。
3、购进茶叶礼品用于赠送客户
一般来说,用于赠送客户应该要视同销售处理的,这个时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但也有观点认为购进的礼品赠送客户是有商业目的的,不应该视同销售,而应该直接作为业务招待费,这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对此,天津国税有这样的规定:外购商品做为礼品赠送原则上应该交纳增值税,但要视企业是否抵扣了进项税金。若将进项税金进行了抵扣则应该征税;若没有抵扣进项税金则暂不征税,企业可按交际应酬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