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公司在一些批发市场购买东西的时候,都会面临不给开发票的情况,于是到处找票代替,这在以前或许行得通,但是现在可就是一查就违法!
举个栗子:年初,某公司的财务经理去电子市场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在结账时向商家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商家坦言说自己开不了增值税发票,商家还说自己可以帮忙联系开票公司,但要给一定的手续费。财务经理思索着报销入账得要正规发票,于是购买了这张增值税发票。6月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和当地国家税务局梳理出进销项商品名称严重背离的6家企业,这6家涉案企业在与实际开票单位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虚构购销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1份,涉及金额1000万余元、税额150余万元!于是涉案企业的7名财务人员被抓获,其中就包括了上面这位财务经理。
作为一个财务经理,竟然如此无知,对虚开发票的严重性认识如此不足!不论购买什么东西,发票都是一定要开的!不能因为一点小便宜或者图方便就选择代开发票,那么面临的有可能就是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