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务上没有什么污点,没有欠税没有假账,税务注销也不是想象的那么难。但如果,注销前公司税务上做了文章,那就等着摊上大事吧。
某公司老板手里公司比较多,于是,会计简单整理了注销的资料就交到税局。会计再熟悉,也敌不过税局的熟门熟路,税务专管员一看报表中还有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就通知说资料不全回去补。
还没等到补全的资料送上来,税局就下企业检查仓储了。这时候会计慌了,坦诚说账面上的是历史挂账, 仓库早就没有存货。税局检查人员到仓库实地检查,存货确实没有了。但是拉开旧办公桌,却发现一本旧账本。原来是该模具公司前五年的仓库真实出入账。这下会计彻底慌了。
结果可以想象,该模具公司被要求转出830万元的进项,其中增值税和附加税和滞纳金一共220万元,另外还被税局罚款160万元,整整380万元啊!到这种地步,公司真是想“死”也“死”不起。
以上案例给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不能忽视注销清算环节!做两套账隐瞒收入以避税的“愚蠢”行为就不说了,对于因市场变化而价值降低的存货,企业处理前一定要上报主管税务部门,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只要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没有盘亏、丢失或毁损,就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