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业主都会投诉小区物业,除了卫生和安全方面没有做好,还有一个很集中的问题就是:物业公司只开收据不开发票!甚至于有的物业公司还称没有收入的房子政策规定收取50%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不开发票!
看到这里,真是觉得物业公司在愚人呢!不管是全款还是半款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都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开发票的。这个时候,必须要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了: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况且,除非是特殊情况,收据是无法作为记账凭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公司不开发票,是要被税务机关罚款的。
物业公司的收入主要由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转供水费、车位管理费和车位租赁费等费用组成,这其中除了转供水费外,其他的都是可以全额开具发票的,转供水费一般是差额计征,全额开具。特殊情况就比如物业管理公司受自来水公司委托,代收取的自来水费,无其他费用,这个时候业主应向自来水公司索取发票。
如果物业公司说他们是新办纳税人,还没有申领发票,那么就要求他们去税务机关代开吧;如果物业公司说发票开完了,先开收据下次再不开发票,那么告诉他们去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增量吧。
所以一切不开发票的消费都是耍流氓!各位纳税人要积极保护自己的权益~